開放式關係是單一伴侶制下的產物
它仍然有一對一關係中的包袱,如果大家本來就開放,自然就不會有開放這個詞需要刻意強調;你也可以拿它測試進入多重伴侶的水溫。
普遍認知就是「性娛樂」與「性開放」,感情程度只能到誘發情慾的好感關係,但大體上來說你結束後還是要回到「一對一」,只是暫時出來放風這樣。
我思考很久,其實已經把自己擺放在多重關係是因為多重伴侶是一個核心觀念,我推崇人的愛情與性慾本身就是複數,而開放關係則是你選擇與眼前的人進入關係的一種運作模式。
你在台灣當然相信人生自由,但你為了賺錢你必須賣命在眼前這間公司,要嘛辭職享受自由要嘛簽了這張約、賣點自由討活口。
那為什麼這個專頁還不更改名稱呢?只因為開放式關係最近比較紅,還有比較好搜尋到而已啦 XD
